2016年,我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上级法院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临高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016年,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工作,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共受理各类案件2658件,比上年2183件多收475件,审执2612件,审执率98.2%。
(一)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促进平安临高、和谐临高建设。一是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审结王信毛等人涉恶团伙犯罪案,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二是依法严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严重犯罪。江西刘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5000元,成为我县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首例。三是按照省委、省高院、县委禁毒三年大会战的部署和要求,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在法院广场公开集中宣判5宗毒品犯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今年,刑事收案373件,比上年290件多收83件,结案369件,结案率98.92%。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民商事审判工作以充分运用审判职能调整社会关系,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一是妥善审理土地承包、土地侵权、征地拆迁补偿等涉农纠纷案件。二是加强对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妥善解决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医疗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审理了《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首例涉家暴民事案件,并发出海南首份人身保护令,案件女子受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三是践行和谐司法理念,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今年,民商事收案1589件,比上年1312件多收277件,结案1552件,结案率97.67%。其中调解838件,调撤率46.86%。
(三)行政审判工作。一是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服务临高发展大局,在审理涉及违法建筑拆除、推进“多规合一”改革等,加大协调力度,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二是继续发布《临高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审查报告》,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行政收案31件,与上年41件少收10件,结案31件,结案率100%。
(四)执行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阶段性任务,在“执行会战”活动中,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提升司法公信力。在执行新盈镇安全村一起两兄弟排除妨害纠纷案强制执行中,由于被执行人家属阻挠,果断对阻挠者采取措施,使案件顺利执行,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多渠道和解案件,通过利用QQ远程视频沟通,成功和解一宗远在吉林省的王先生与县某房地产公司商品销售合同纠纷案,赢得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今年,执行收案531件,比上年519件多收19件,结案526件,结案率99.05%。
(五)立案信访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使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行使更加便捷。全年当场登记立案数2126件,当场登记立案率80%,大大提高收案数。二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诉讼平台建设,强化信访制度建设和落实,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矛盾。
(六)审判监督工作。继续开展“两评查”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等参加庭审活动,让社会公众了解法院的工作,促进“阳光”审判。
今年,再审案件收3件,结3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力塑司法公正形象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为审判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坚持学与做相结合,按照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正司法的工作环境,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细则(《海南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和《海南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
(三)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法官夜校,加强法官的培训力度,先后邀请了省社科院副院长、社科联专职副主席祁亚辉博士作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省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彭京宜教授作“两学一做”专题辅导;同时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队伍建设会议精神,积极参加省高院举办的各种培训,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审判质效,全面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发展。
(四)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顺应司改潮流,让院长、专委、庭长回归办案第一线,全年,院长、专委、庭长共办理案件2190件,占全院案件数的82.39%。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一)举行2016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开放日活动邀请了县领导、政法委、司法局、禁毒办、教育局、团县委、关工委、附近村委会干部和在校师生近300人参加。通过活动,希望全民以健康为已任,帮助学生远离毒品,拒绝毒品。
(二)成立家事法庭。我院结合家事案件情感性、亲情性和伦理性的特点,采用居家客厅式布局,努力营造利于对话沟通的氛围,从而更妥善地解决好老百姓的家事纠纷。还聘请了14名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多元化解决家事纠纷。
(三)做好领导调研工作。今年,省高院院长董治良调研司法改革工作;时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秀领调研开展“两学一做”情况;台风“电母”过后,给临高法院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省高院副院长刘诚、张柏桢专委,二中院院长汪海鹏分别到临高法院慰问。
(四)开展扶贫活动。组织干警到包点的新盈镇洋所村委会、波莲美珠村委会开展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和定点帮扶工作,与扶贫对象对接,与村民代表、扶贫对象座谈,面对面听取意见,了解实际困难,共同商量脱贫解困致富办法,并根据了解的情况如实填写了《干部结对帮扶安排登记表》。
四、创新工作特色,促进法院工作发展
(一)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由四名未入额老法官、一名人民陪审员作为调解专员与立案庭入额法官共同组成诉调对接中心,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前进行先行调解。今年,调解专员调解案件63件,成功率100%。此外,还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2件,审结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3件并给予确认;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239件,占全院案件的84%。
(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不定期组织法官深入乡村、学校、企业、医院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释疑解惑,发放法律书籍1000余本、宣传资料上千份。成立“青年法官志愿者服务队”走进临高中学、临高二中等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务工留守儿童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基层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办案,不定期到辖区村庄立案、开庭,方便当事人。全年开展巡回办案当场审结545件,巡回办案中调处非诉纠纷545件。
(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50件612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余万元;向100件180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8万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运用新媒体手段。建成全省法院第一个信息集控中心,可以大屏幕收看庭审实况、外出执行现场等工作。全年通过微博直播庭审和执行8件,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公开的需求。
各位代表,2016年,我院被评为省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在全省法院2015年度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1篇刑事和行政裁判文书分别荣获基层法院组刑事类、行政类一等奖;副院长王伟良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办案任务日益繁重,法官长期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问题亟待重视;二是司法改革后,年轻法官和法官助理不安于现状,个别案件质量不尽人意,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把法院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017年的工作思路
2017年,我们的思路是:紧紧围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打击故意杀人、伤害、抢劫、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关注民生,加大执行和调解力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保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强化法院干警担当意识;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
(三)推进司法廉政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记心中,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做好省高院第二轮司法巡查准备工作;按照《海南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试行)》要求,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监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积极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使命更光荣、责任更重大。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履职,努力为建设更加富裕、更加文明、更加美丽临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