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法警辗转儋州市,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符某权家中采取拘留措施,因其生意外出未能抓获,但在执行法官的强大震慑下,其老婆主动到法院履行完金钱义务。这是临高法院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让法律更权威、法治更给力。
申请执行人唐某程申请执行人符某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判决赔偿唐某程各项损失共9926.44元。判决生效后,符某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又拒绝报告财产情况,一直逃避执行。
当日清晨6时,临高法院执行法官、法警来到儋州市那大镇和和庆镇被执行人家中,由于符某权因生意外出,但通过执行法官对其家人明理释法和法律震慑下,其家人愿意履行义务,并当日下午,到临高法院履行完执行款9926.44元和执行费。
临高法院切实落实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部署,努力完成工作目标,持续发力,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