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颖)近日,临高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2016年9月17日,在临高县临城西门市场摆摊做小生意的邱某与王某在摊位处因琐事发生口角,王某将邱某殴打致伤。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赔偿邱某人身损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3877.46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于是,邱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阶段,经法院传唤,王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法院接受询问,且未按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之日起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当天上午,执行人员和法警到王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对采取司法拘留15天。
近年来,临高法院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拘留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